根据《食品安全法》、《劳动法》、《职业教育法》以及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技术要求,国家在全国建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人才结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主要任务之一是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师制度试点,加强食品品牌建设。《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资格已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基于此,北医华康信息技术研究院和北京信德聚才教育科技中心决定在2018年方便与休闲食品制造关键技术暨营养健康新产品发展论坛期间继续(同期)举办第59期“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和“食品安全管理师”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凡从事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乳制品、酒类、饮料、罐头、肉类及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主管食品研发、采购、质量、实验室检测、安全标准、法律法规及餐饮业集体用餐单位负责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大专中小院校托幼后勤食品安全分管领导,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和各级政府负责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等。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第五十九期: 2018年6月20日至22日 北京市(20日全天报到) 三、培训内容: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 | (二)食品检验 | 1、食品检验的基础知识及食品微生物检验简介 | 5、微生物检测质量控制 | 2、微生物检测生物安全要求 | 6、食品微生物检测方法标准等效性分析 | 3、分子生物学检测实验室布局及环境要求 | 7、农产品安全抽样及样品前处理 | 4、《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6)标准检测方法及应用 | 8、农药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编制指南 | (三)食品安全保障体系 | 1、食品生产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法律法规要求 | 6、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与应用 | 2、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执行和改进 | 7、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3、食品生产过程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GB14881-2013) | 8、食品销售经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概述 | 4、食品、保健食品标签与广告宣传 | 9、食品销售经营食品安全操作管理 | 5、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操作管理 | 10、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管理 |
三、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农产品食品检验员》(高级3800元、含培训费、含会期午餐) 2、考取《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3800元、含培训费、含会期午餐)该证书是用人单位对持证人任用、聘用、考核和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和凭证,发证单位:中食协营指委和中国商业联合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说明:含教材费、培训费、考务费、证书等费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